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10-10 16:18:24 发布人:admin3 浏览量:72
发表时间:2011年10月10日 16:18 来源:湖南女子学院 【字体:大 中 小】 |
各系(部)、中心(处室): 根据湘社评[2011]5号文件《关于做好湖南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湖南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开始受理申报,现我校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申报条件 1、凡享有公民权利、在湖南省工作的社科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于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未曾申报湖南省历届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和未曾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如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译著、编著,省部级以上立项结题成果和省级鉴定合格成果,同一专题的系列论文等均可申报。 2、凡属本次评奖范围内的成果,每人只能申报1项由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和1项集体成果。 3、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而应以集体名义申报。集体成果原则上应由署名第一位的作者申报,个别的也可以经该成果的所有主要研究者协商一致委托另外一位主要研究者申报(人数多的,最多只能确定10人为主要研究者)。凡集体成果申报时,均须经所有主要研究者同意,并以对科研成果贡献大小为依据排好顺序(一般以研究成果上署名排序为准),由全体主要研究者分别签名。 二、注意事项 1、申报所需的各项材料,如评奖申报表、反响材料明细登记表、一览表等,均可在湖南女子学院网站科研通知内下载。 2、《申报表》、《反响材料明细登记表》一式6份;《一览表》)一式6份(其中5份分别粘贴在5个成果资料袋上,1份交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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