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法学系隆重召开2011级社会工作专业实习动员会
日期:2014-04-18 15:13:32 发布人:admin3 浏览量:96
发表时间:2014年04月18日 15:13 来源:湖南女子学院 【字体:大 中 小】 |
为更好地适应社会工作行业发展的新形势,更高效优质地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扎实推进我校湖南省“十二五”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根据我校新修订的2013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要求,教育与法学系决定对2011级学生实行为期两个多月的专业机构集中实习教育。这是本专业学生首次全部集中分配到对口机构实习。为认真贯彻实习要求,4月15日下午,教育与法学系在睿智楼509教室召开了2011级社会工作专业实习动员大会。2011级社会工作专业全体学生和教师,教育与法学系党总支、团委及教学、学工等部门老师参加了实习动员大会。
本次实习时间从第九周开始至期末放假止,为期10周。此次学生被要求必须在对口机构实习,从事与社会工作专业相关工作和实务,其中大部分学生被安排到校外实践协议基地集中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的管理实行“系部+老师+机构+个人”的四方管理模式,由“个人汇报”、“系部备案”、“老师查询”、“机构直管”等步骤组成。要求学生实习期间遵循“安全第一”、“学习首位”、“纪律先行”的原则优先自主管理,遇紧急情况及时与实习机构、与老师、与社会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实习指导老师每周要与负责指导的学生进行联系,机构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与评价。
会议由社会工作专业带头人廖鸿冰教授主持。教育与法学系党总支书记伍秋林宣读了此次专业实习的安全工作预案,宣布了安全应急小组成员名单及紧急情况处理办法,社会工作教研室主任欧阳林舟宣读了本次校外实习的安全制度和守则,并向学生们深入浅出的讲述了如何在校外实习期间保证自身的安全知识,对学生实习分组和教师指导分工进行了具体布置,系副主任邵汉清鼓励社工学生把本次实习当作检验专业知识与技能学习、积累入职经验、了解社会和行业的重要机会,全力以赴做好实习各项工作,同时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学以致用,将自身所学回馈社会。会议最后由邵汉清主任签署了学生与系部关于外出实习的安全协议。
本次专业实习动员会突出了学生实习期间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强调了学生实习期间的过程管理,使学生对实习的目的、意义、任务及可能效果有了进一步的明确,有效地调动学生实习的积极性。( 教育与法学系 欧阳林舟 崔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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