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考勤、考核制度
日期:2018-05-07 15:45:30 发布人:admin_jyyfxx 浏览量:247
教研室考勤、考核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教研室全体成员工作的组织性、纪律性,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和规定精神,制定本制度。
1、教研室要定期检查教师的上课情况、教师执行课程进度计划情况;
2、教研室要建立教研室工作档案,随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
3、教研室要有例会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系部要求参加的会议,严格履行学校规定的请假制度,做好教师考勤记录;
4、每年开学前,教研室应有工作计划,对教学及教学改革等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5、年度结束时,教研室应召开教师工作考核汇报会,由教师介绍年度工作情况,提交工作成绩或成果,填好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年度工作量统计表;
6、教研室主任根据平时考查了解的情况,参照教师本人汇报,认真审核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报系领导审核后归入教师业务考核档案,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和人事处备案。
教育与法学系
二○一八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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