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法学系教研室教研活动制度
日期:2017-04-05 14:48:58 发布人:admin_jyyfxx 浏览量:120
1、教研室学期前须根据学校系工作意见和教学计划订立教研室工作计划,安排好一学期的教研活动,学期末写好教研室工作总结。
2、每两周举行一次教研活动,每次活动要有活动记录。
3、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研讨课程建设问题,探索教学规律。
4、教研室教师要相互讨论和改进教学方法,使用信息化教学手段,鼓励使用混合式教学方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5、有计划地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定期抽查学生作业,了解作业分量、难易程度和学生完成情况。
6、教研活动要详细记录,及时收集教师的意见和要求,以便领导改进工作。
7、学期或学年结束时,做好教研工作总结和个人教学工作总结,存入教学档案。
教育与法学系
二○一七年四月
- 上一篇:教育与法学系科研工作...
- 下一篇:教育与法学系实训、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