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研工作的管理
由系副主任任总体负责,教学办主任协助工作。
二、科研工作的内容
1、组织审查教师每年申报的各类基金课题,提出申报书中存在的问题,把握初级审查质量关。
2、负责在研课题的进度,阶段性研究工作结果等内容的考核,协助解决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配合学院对在研课题工作的检查管理工作。
3、负责教研室下一年度的科研工作规划。
三、在研课题的管理
协助学院对正在实施的各类基金课题进行年度考核,协助解决课题负责人在科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科研基金的申报
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教师申报各类科研课题,特别支持和鼓励申报省厅级以上基金课题,力争在重点课题方面有所突破。
五、学生科研工作指导
学生的科研课题是教师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各教研室将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严格的管理。
凡申报院级以上大学生科研项目的学生,经指导老师审查、系部同意后申报。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科研活动的全程指导,注意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指导材料和成果。
六、科研论文
1、督促教师发表科研论文,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积极带头撰写并在重要学术杂志上发表论文。
2、要求教师积极鼓励和支持学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
3、积极鼓励和支持成果鉴定和成果奖的申报。
七、积极开展学术活动,活跃学术气氛
在系内或教研室内部举行学术活动,如教授、博士学术讲座、教师在研科研课题讲解、学生科研进展报告、疑难案例讨论分析等。
八、完善教研室的科研档案的管理
在已基本建立了科研档案的基础上,加大科研工作的管理力度,实行计算机管理,内容包括,每年各种基金的申报及中标情况,成果及成果奖,学生课题情况及答辩论文,在国内上各级杂志上论文发表情况,进修人员的科研及论文发表情况等。
九、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和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教育与法学系
二○一八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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