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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法学系教研室教学档案工作制度
日期:2017-07-04 08:45:56  发布人:admin_jyyfxx  浏览量:71

为了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档案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做好档案管理服务教研室建设,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和规定精神,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学校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平时注重收集、积累、整理应归档的资料,做好档案保存、管理工作。

2、教研室指定一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设立专柜保存档案。

3、教研室档案收集的主要内容有:

1)教研室会议记录;

2)教师教学日历;

3)教师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年度工作量的统计表;

4)历年考试试卷、试卷分析报告和教学总结材料;

5)教材、教学参考资料;

6)挂图、音像、光盘等教学资料;

7)教研活动、学术活动的专题性资料;

8)本教研室的师资培养档案、制度和人员的业务考核材料;

9)学生的作业、作品和有关成绩;

10)教研室成员个人档案。

4、教研室的档案收集和保存要有利于教研室教学、科研的需要。

5、年末教研室主任负责档案的整理、归类,并按规定保存或上交检查。 

 

 

教育与法学系

二○一七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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